因工作需要,台州市公安局向社会招聘警犬训导员(编外合同用工)15名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从事岗位
台州市公安局警犬训导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品行端正;
(二)服从组织安排,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,热爱警犬训导工作;
(三)浙江户籍,年龄30周岁(含)以下(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(中专)以上学历;
(四)男性,身体健康,身高1.65米以上,裸视视力4.8以上;
(五)部队、公安(司法、武警)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人员和从事过警犬训导等相关工作一年以上的,同等条件下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、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6日(请有意者及早报名),登陆bt365官方网站/政务信息公开/台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(合同工)备案库报名(www.tzga.gov.cn/html/workhallrybyk.aspx.html),或下载报名表填写,备注“警犬训导员报名”,传真至0576-88212054,Email:zzb2055@163.com;也可到台州市公安局干部处现场报名。
2、本次报名时间截止后,仍长期接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,列入警犬训导员备用人才库择优选用。
(二)聘用
通过面试、体检、政审等途径,对符合上述各项条件人员择优聘用。确定招聘为编外合同用工后,按照劳务派遣用人方式,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(试用期2个月),期满后视情予以续签劳动合同。
四、工资待遇
本次招聘的警犬训导员年工资待遇不低于人民币40000元,以上含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保险、住房公积金以及服装费、伙食等。
五、其他
咨询联系:台州市公安局干部处联系电话:0576-88212359、88212055,Email:zzb2055@163.com。